特别说明:
鉴于案涉相关信息须保密,故案涉个人、办案公检法单位等,均以化姓某、某公安检察法院等称谓。
知悉案情:
2020年6月正值新冠病毒疫情爆发漫延中,安徽某县公安某日接警,辖区某镇佟某等三名村民控告称,疫情爆发后,市场防疫口罩急缺价涨,为市场所需,经了解防疫口罩的生产设备信息后,通过知情熟人介绍,与从事国际进出口贸易的江苏某市的苏某联系,委托苏某联系购买防疫口罩生产设备。苏某接受佟某等的委托后即联系进口设备货源,但因正值新冠病毒国际爆发漫延期,所联系的德国、日本、台湾等制造的该设备价特高货奇缺,每台价1500-2500万,且到货周期较长及商业风险较大,遂应佟某等的要求改为联系国产设备。后经苏某努力,联系到国产设备价格低且供货周期短,经与佟某等沟通,佟某等根据其联系的国产设备价格信息,最终确定每台价格810万定购,后佟某等经参与洽谈并对生产制造场所考察,与出卖人双方签订了《熔喷不纺布设备买卖合同》,并对设备生产制造情况进行了间断性跟踪,及对设备验收交付进行了过程摄录。5月初设备拉回安装后,卖方派售服人员前往多次调试后生产,因5月底6月初口罩市场需求缓解,佟某等即以生产的口罩质量不合格而达不到正常生产状态,提出退货退款,后因协商无果而发生纠纷,随以诈骗控告立案侦查。
苏某于家中在老婆孩子的哭声中,被当地公安带走,后被某公拘通字[2020]482号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入某县看守所,无出卖人等其他人涉案刑拘。
辩护历程:
苏某家人接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即来到安徽省城合肥,根据其在律所接待中陈述,其是从线上查询合肥本地中小型律所中有刑事辩护特长律师的办法,最终选定李少华律师的。
李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因家人对苏某是否有涉嫌诈骗的情况一概不知,随即确定辩护思路及方案:首先会见史某了解情况;其次到公安机关了解涉罪情况;然后要求苏某家人配合寻找提供相关材料;再后再会见苏某核实情况;最后依次提出以下律师辩护意见:
《苏某不构成犯罪的律师辩护意见》
《要求公安机关撤销苏其涉嫌诈骗案或取保候审续查的律师辩护意见》
《要求检察院督促公安撤销苏某涉嫌诈骗案或取保候审续查的律师辩护意见》
《要求检察院对公安提请批准逮捕苏某不予批准并撤销案件的律师辩护意见》
在前述辩护过程中,李少华律师坚守委托、劈艰历难,为维护公平正义,到某看守所会见苏某达六次之多,到某公安局了解涉嫌案情、提交辩护意见、要求取保候审及撤销案件达四次之多,进某检察院要求督促公安取保候审、撤销案件及不批准逮捕等辩护意见亦达三次之多。
辩护要点:
1、简明知悉的案件基本事实及案情经过。
2、即使涉嫌犯罪,只应涉嫌合同诈骗而非诈骗。
3、签订履行合同中,无非法占有为目的,无合同诈骗之五情形。
4、所得佣金,为合法所得。
5、司法刑事公权力须对欲以控告达民事私权利说不。
6、应撤销案件或取保候审采取调查性侦查措施续查。
成功结局:
某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先是某公(经)取保字[2021]53号取保候审,后是看释字[2021]12号释放,再后是某公(经)撤案字[2021]50号撤销案件。苏某被释放撤案无罪。
辩护律师简介:
本案是李少华律师2020年内辩护成功案例中的一例:重大刑案无罪撤案成功辩。
李少华,中级律师,律所主任兼支部书记,安徽大学法律、经营管理双学历,自1986年担任公司高管15年,自2002年从事专职执业律师至今20余年,先后首席合伙人创始安徽弘大(合肥)律师事务所和安徽坤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职业,起家于刑事辩护并执着于主攻刑事辩护,获省刑事专业律师,受聘省司法厅法援中心刑事辩护团律师,主辩省高级人民法院特重大刑案,至今办理刑案600余件,其中:无罪、改变罪名、撤案、不起诉、实刑判缓、减刑等均有一定量的成功。另一直探研法律思维与商事智慧融合,并实战实操公司民刑法商事务,担任十数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合同法及工程建设施工房地产法。对办理的每一起刑民商案件,都追求精度、准度和深度。
李少华律师,始终惯定:坚守委托、不畏权势、追求公平正义。
刑事辩护专业部
撰稿:李冰晶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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