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顾问》034期之《股东出资须注重的法律事项》七
七、出资人用需办权属变更登记的财产出资的处理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见,对于适格的出资标的物规定了两个要件: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二是法律、行政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
1、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直接用于出资入股。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用于投资。但可作国企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或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缴出让金后用于出资。
2、小产权房产不能直接作股出资。但补办产权证后可作股出资。
3、知识产权,除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可直接作股出资外,如专有技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等,除因其本身性质不宜作为出资外,在具备出资条件时,也可作出资标的物。
知识产权的利用方式有转让和许可使用两种,前者是指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的专有权,依照法定的程序移转于受让人;后者是指权利人保留所有权,通过订立许可合同等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方式不同,出资者之间可以在出资协议中具体约定使用权的内容,明确出资者的权利义务。如果是独占许可,出资者以及第三人都不得使用该项知识产权;如果是排他许可,出资者可以与所投资的公司同时使用该项权利,但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如果是普通许可,出资者可以保留将知识产权自己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向第三人投资的权利。
合肥坤天律师公司法律顾问部
领衔:李少华 15395062969
撰写:李冰晶 18109689698
2023年11月30日
续:《公司法律顾问》035期之《股东出资须注重的法律事项》八
手机扫一扫也能查看
COPYRIGHT © 安徽坤天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明图网络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20220162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