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后珍珍 2023-09-01 0

案例:

2022年1月13日,李先生看到刘女士网上发布的房屋出租广告,便与刘女士取得联系并确定了租房事宜。次日,李先生微信转账给刘女士1万元,刘女士同意并接受转账。后由于李先生工作地点变动双方最终未签订租房合同,李先生要求刘女士退还1万元订金。刘女士拒绝退还,她认为此前要求李先生支付的为租房“定金”,不是“订金”。李先生不履行租房义务,无权请求返还定金。那么,如何判断李先生支付的1万元究竟是“订金”还是“定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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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含义完全不同。为避免给自身权益造成损失,大家都要对定金和订金有相关了解,知道如何区分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支付“定金”或“订金”。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二者含义不同。“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订立、生效或履行等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

  “订金”并非法律概念,“订”的含义是订立、预定,本身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可以视为预付款,在交易达成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当全额退还。

2、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合同,订金约定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具备法律效;

4、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5、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我国法律对订金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的,订金一般认为了预付款,不具有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而定金是属于履行合同保证金,收受方不履行合同的,给付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6、二者违约处理不同。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如出现违约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一、定金可以退的情况如下: 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不退合不合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或者是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在这种情况下,不退是合法的; 2、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不退定金是不合法的。

以上就是关于定金和订金的理解,以及在认识和法律上的区别,在这里建议大家在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适用。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

  订金、定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合同时,身为买方的我们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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